近来,商场监管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食物质料等事项存案作业指南》(以下简称《作业指南》),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物质料、食物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的存案作业,催促企业履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办理,确认确保产品从原辅料入厂至终产品出厂可监控、可追溯。
《作业指南》清晰了存案主体、存案内容、存案流程、存案办理要求,以及食物质料等事项的详细存案信息和要求。关于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产并出售婴幼儿配方食物的出产企业,取得配方注册和出产答应后,在正式投产前,应当依法将食物质料、食物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对所在地省级商场监督办理部门存案。关于食物质料、食物添加剂,首要存案称号、品牌、产地/国别、包装规范、质量开展要求/质料(食物添加剂)履行规范号、供货商称号、出产商称号等信息;关于产品配方,首要存案实践出产时依法依规可调整的配方组成成分信息,不重复存案配方注册内容;关于标签,首要存案除产品批号、出产日期等以外的上市产品的标签。
《作业指南》一起还清晰,鼓舞境外出产企业参照存案的有关法律法规,向其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所在地省级商场监督办理部门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