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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禁用首日:大部分摊位已撤下新规灯具尚无具体标准
2024-10-20 04:40:33 成型类产品

  12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市场科科长佟叔明向新京报记者介绍,《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的具体规格标准,所以照明设施只要不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就应该使用的。

  近日,不少消费者发现,在农贸市场或生鲜店里,原本看起来色彩艳丽、娇嫩饱满的肉类蔬果,仿佛褪去了“美颜滤镜”,颜色更加真实了些。

  这是因为商家撤去了柜台上那些泛着红光、绿光、蓝光,能使生鲜卖相更好的“生鲜灯”。

  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办法》实施,全国商超、菜场,也陆续将“生鲜灯”替换。“生鲜灯”为何被禁?如何让禁令真正落地?新京报记者于新规生效的前一天、当天,走访了多个北京市的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开展调查。

  11月30日下午三点,新京报记者在位于海淀区羊坊店站东农贸市场看到,市场里大概有七八家出售鲜肉的摊位,全部使用的是日光灯。

  其中一家肉摊的销售者赵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早在今年夏季,市场管理方就通知摊位换掉“生鲜灯”,改用日光灯,最近一个月,市场多次检查摊位是否换掉“生鲜灯”。她表示,十多年前她来到羊坊店站东农贸市场卖肉,当时摊位全都使用发红光的“生鲜灯”,“这个传统一直延续了下来。”

  赵女士说,使用“生鲜灯”时,就有顾客表示离开“生鲜灯”后肉的颜色不一样,现在使用日光灯后,也频繁有顾客嫌肉看着不新鲜,怀疑是几天前的剩肉,客流量有所减少。

  新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日光灯的照射下,摊位上的肉不太鲜亮。另一名肉摊的摊主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使用了一种光更发白的日光灯,相比其他摊位使用的发黄的日光灯,肉显得更新鲜一些。“这是一名顾客向我们介绍的,说看到岳各庄、新发地这样的大型批发市场有使用这种日光灯的。”她说。

  正在买肉的一名男性顾客表示,这段时间他注意到了肉摊上换掉了“生鲜灯”,“我觉得日光灯更好,更真实。”另一名女性顾客则告诉新京报记者,换不换灯并不影响她对肉的判断,“能来农贸市场买肉的,大多是熟客,会在固定的摊位购买,吃了就知道新不新鲜,不会被一盏灯的颜色影响。”

  一名水果摊位的摊主告诉新京报记者,羊坊店站东农贸市场原来只有肉摊使用“生鲜灯”,蔬菜水果摊都使用日光灯。她曾在北京其他农贸市场销售过水果,遇到过水果摊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她称“生鲜灯”不仅影响顾客的判断,光也特别刺眼。

  羊坊店站东农贸市场管理方表示,收到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停止使用生鲜灯的通知后,市场高度重视,组织了多次检查,要求使用生鲜灯的肉摊及时整改,目前已经没有肉摊使用生鲜灯。

  11月30日晚,新京报记者在北京朝阳区看到,多家超市和菜市场生鲜区已经换上了接近自然光的灯具。据商家介绍,监管部门正在推动替换“生鲜灯”,很多生鲜商家都在陆续改进。

  朝阳区劲松街道武圣路上的农光里市场,是一老牌菜市场。新京报记者看到售卖猪肉、牛羊肉的摊位上,都统一换成了发白光的日光灯。

  一位商户告诉新京报记者,为了让生肉更好看,自己以前也用泛红光的“生鲜灯”。但在9月中旬,农光里市场装修重新开业时,已经要求市场里卖生肉的商家全部使用日光灯,“并且,从明天起,全国都不让用红光灯了。”

  旁边一位来买肉的大爷表示,近几年大家对于泛红光的灯“意见”很大,自己每次买肉也会有意避开。大爷说,“红光灯照着肉看着好看,挑选的功夫就大了。现在白光灯一眼就能看清楚。”

  农光里市场外,一家牛羊肉店仍然在使用着泛着红光的“生鲜灯”。走进店铺,一米长的售卖台悬挂了4盏“生鲜灯”。记者表示红光灯刺眼,看不出肉的颜色时,商家表示,“缓一会眼睛就适应了。”同时商家向记者介绍,“这些(泛红光的灯)都是用了几十年的,大家都用的这种灯。”

  11月30日晚,朝阳区劲松街道武圣路,卖肉的小摊贩被红色灯光笼罩。新京报记者 吴梦线点左右,天色已经变暗。新京报记者看到,路边一卖肉的小摊贩被“红光”包围,其中一盏泛着红光的“生鲜灯”直接紧贴着肉类。

  走访潘家园、劲松、双井、十里河等多个路边小商贩后,新京报记者发现仍有不少在使用“生鲜灯”,多位经营者表示,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但对更换什么规格的灯具才合规并不十分清楚。

  12月1日,新规实施第一天,新京报记者再次走访北京多家批发市场、生鲜店调查“生鲜灯”是否仍在使用。

  新京报记者再次来到农光里市场外的牛羊肉店,发现昨日店内还在使用的“生鲜灯”,已经换成日光灯。

  店铺老板安建清告诉记者,他从网上看到新闻说从12月1日起新规实行,昨晚便联系了卖灯的商贩买新灯,今天一大早就换灯了。

  安建清说,自家店铺在这条街已经开了三十一年,“大约20多年前,生鲜当铺都已经流行使用泛红光的灯,这样会使得肉色变得好看,但牛羊肉本身颜色较重,影响并不大。大家都用我们也跟着用呗。”

  而在朝阳区一家烧鸡酱肉店,新京报记者发现,柜台仍然使用着泛着红光的“生鲜灯”。该店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市场监管局有消息应该会通知老板,目前我没有收到老板要换灯的消息。”

  该店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来柜台工作之前自己并没有注意到“生鲜灯”对食物的影响。现在做生意后,才了解到“生鲜灯”有让瓜果、蔬菜变更好看的功能。

  “超市里还有在蔬菜旁用喷雾,显得烟雾缭绕加上灯光,让人很有购买欲。”店员称。

  新京报记者在农光里市场看到,售卖鱼虾的海鲜区仍然使用着泛着蓝光的“生鲜灯”。记者询问,商家称此为发白光的日光灯,只是用来照明,没有其他作用。

  随后记者拨打农光里市场投诉电线日市场装修完投入使用,所有的生肉区已经全部换为日光灯,对于海鲜区的蓝色“生鲜灯”将会进行排查处理。

  新京报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生鲜灯”发现,许多灯具店铺出售一种“新国标生鲜灯”,客服声称其符合市场新规,能够还原食物的本色,是白光。评论中有不少商户提问质疑该灯是否能通过市场监督检查局的检查,对新规中要求使用的新灯标准感到迷茫,许多购买了灯具的商户在评论区回答,“要求的具体参数不知道,但新灯确实通过检查了。”

  多个灯具店铺客服告诉新京报记者,店铺里的传统“生鲜灯”已经下架,新京报记者发现只有少量电商店铺还在出售。

  海淀区西郊伟伟市场的鲜肉摊主告诉新京报记者,以前有灯贩来市场里不定期推销“生鲜灯”,他们都习惯从灯贩那统一购买的。11月,市场就要求各摊位必须换掉发红光的“生鲜灯”,灯贩又来市场推销“新国标生鲜灯”,他们又从灯贩那统一购买,对于新灯的具体参数,他们一概不清楚,只知道是发白光的。

  “生鲜灯”的使用到底会不会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新京报记者咨询了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

  陈音江指出,如果商家只是用这种灯照明,使消费者看得更清楚,那是没问题的,但如果商家采取特殊的光源导致产品失真,对消费者就造成了一个误导,消费者的知情权就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消费者在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因为“生鲜灯”的美化而购买了相关产品,就可以依。

  如果商家故意用“生鲜灯”来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用不新鲜的产品来冒充新鲜的产品,消费者也可以主张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一旦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如果商家明知道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但利用“生鲜灯”的“美颜”效果仍然去销售,这种情况就严重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人身财产安全权,属于严重侵权行为,甚至有可能会构成犯罪行为,比如销售劣质食品罪。

  12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市场科科长佟叔明向新京报记者介绍,《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的具体规格标准,所以照明设施只要不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就是能够正常的使用的。如果检查中发现有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今年7月新规发布后,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生鲜灯’改造专项行动,要求每一家食品集中交易市场,也就是俗称的农贸市场,以及生鲜店铺换掉“生鲜灯”。针对每家农贸市场的不一样的情况,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派出了专人到现场进行“一对一”指导。截至10月底,海淀区13家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生鲜灯”已全部更换完毕。

  新规实施第一天,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到辖区内的四道口、五道口等农贸市场进行了检查,未曾发现有商户接着使用“生鲜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