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1月12日音讯(记者 张野)近来,万宁市归纳行政执法局针对万宁万城富贵冷冻食物商行出售超越保质期及标签不标准食物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店东郑某华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
查询显现,郑某华所运营的万宁万城富贵冷冻食物商行在出售过程中触及四种预包装冻品鸡翅串、烟熏鸭胸、无骨鸡柳与红柳羊肉串。这一些产品的生产日期分别为2023年9月14日、2022年11月2日、2023年8月23日及未明晰标示,到2024年9月24日查看当日,均已超越其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或标签信息不完整。此外,部分产品未能供给明晰的生产日期标识,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关于预包装食物标签有必要包括称号、标准、净含量、生产日期等信息的规则。
鉴于上述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万宁市归纳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的相关条款,对郑某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一切超越保质期及标签不标准的食物并处以人民币50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