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运城市夏县商场监管局安排辖区内大中型超市等20余家食物出售单位展开散装食物出售标签标识标准训练会,催促食物出售者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
会上,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商场出售质量安全监督办理办法》中关于“散装食物出售要求”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了具体地了解阅览。一起,运用典型事例对未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未按要求运营散装食物的行为所承当的法律职责做多元化的剖析论述,以案普法。
会议着重,食物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食物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准则,进一步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标准运营行为,依据相关要求办理散装食物,保证标签标识内容实在、标准。
下一步,夏县商场监督办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散装食物的监督查看力度,标准散装食物出售运营行为,消除食物安全危险危险,保证人民群众食物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