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则,“进口的预包装食物、食物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阐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阐明书。标签、阐明书应当契合这个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和食物安全国家规范的要求,并载明食物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称号、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物标签公例》(GB7718-2011)规则,“进口的预包装食物应标明原产国或原产区域的称号,以及在我国依法挂号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称号、地址和联系方式”。
反之,中文标签内容中呈现了国内的出产商的称号、地址、联系方式及国内的产地,或标明着我国的食物出产答应证编号及履行规范,阐明这是在我国境内出产的食物,不是进口俄罗斯原产的食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则,预包装食物
依照《预包装食物标签公例》(GB7718-2011)规则,“进口预包装食物一起运用中文与外文时,其外文应与中制标识内容和挑选标明的内容有对应联系,即中文与外文意义应根本共同,外文字号小于相应中文汉字字号。关于特别包装形状的进口食物,在同一展现面上,中文字体高度不小于外文对应内容的字体高度”。
有些“俄罗斯风味食物”标签上标示了很多的俄罗斯文字,尽管国内出产的食物可以正常的运用外文,但依照《预包装食物标签公例》(GB7718-2011)规则,“应与中文有对应联系(商标、进口食物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称号、网址在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注册办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物安全办理办法》规则,
,进口食物的外包装上需标示在华注册编号或许地点国家(区域)主管当局同意的注册编号。在华注册编号是我国海关为每个进口食物境外出产企业赋予的仅有编码。编号为18位,由4位大写字母和14位数字组成,详细格局为: